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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杨  /  2014-09-27

宋代画院与正统院体细笔画

宋代画院,也就是宋代翰林图画院。归属于大宋内寺省管理,专门为宫廷和皇室贵族服务,画家进入画院需经人荐举或经考试。画院内设立待诏、祗侯、艺学、画正学、学生、供奉六职。画家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比前代有所提高,据《画继》卷十《杂说-近论》载:“凡以艺进者,虽服绊紫,不得佩鱼,政、宣间,独许书画院出职人佩鱼,此异数也。又诸待诏每立班,则画院为首,书院次之,如琴阮、棋、玉、百工皆在下,又画院听诸生习学,凡系籍者,每由过犯,止许罚直,其罪重者,亦听奏裁,又他局工匠,日支钱谓之食钱,惟两局则谓之傣直,勘旁支给,不以众工待也。如此优惠的待遇,当然是统治阶级为了笼络画家为其服务,适应其政治需要,满足其精神享受为主要目的。北宋时期,画师的待遇也与一般工匠不同。如渲染彩画装饰和一般壁画的工匠属于“八作司”,报酬叫“食钱”;而画院画家的报酬叫“俸钱”。他们和书法、琴棋、玉等各技艺人员都称为“待诏”(实际上有:画学正、士、博士、艺学、待诏、供奉及画学生等不同职称)这使得画院画家从艺工中创分出来,但也与一般士大夫不尽相同,一般士大夫可以去作地方官,画家就没有资格。在服饰和升级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虽然像文官一样,穿绯色(四品官服的服色)和紫色(三品官服的服色)的官服,但还是不能像同等级的官员一样佩鱼(一种代表身份的鱼形装饰),但已经享有足够高的尊崇了。画家地位的提高,生活的保障,时间的充足,对于艺术的发展,画家艺术才能的发挥、技法技巧的提高无疑也起到一定的作用。所以当时很多工程浩大,内容丰富的绘画作品,都是在这优越的条件下完成的。在赵佶的时期,画院制度正式成为科举教育制度的一部分,叫做“画学”,分为: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六科。画家入学后,按照家庭出身分为:士流(士大夫出身)与杂流(商人或非剥削阶级出身)。正式入学后,除了学习绘画,也学习“说文”、“尔雅”、“方言”、“释名”等古文字学的书籍。学习期间有考试,按照考试的成绩决定等级的升迁。画家还可以观摩宫廷收藏的名画,对于学习传统,开阔视野,提高艺术水平可谓是难得的机会。有如此完备的制度和内容,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国立美术学院”。

北宋徽宗宣和(1119~1125)年间由官方主持编撰的宫廷所作绘画作品的著录著作《宣和画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品论宫廷绘画的书。当时主要是为画院学生和广大书画后学者而作。《宣和画谱》在卷十五《花鸟叙论》一篇中有云:“花之于牡丹、芍药,禽之于鸾凤、孔翠,必使之富贵。而松竹梅菊,鸥鹭雁鹜,必见之幽闲。至于鹤之轩昂,鹰隼之击搏,杨柳梧桐之扶疏风流,乔松古柏之岁寒磊落,展张于图绘,有以兴起人之意者,率能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若登临览物之有得也。”在花鸟形象中除了体现统治阶级一定的审美情思之外,对花草鱼虫题材院体画创作所赋于的儒家提倡的正统、积极地人格精神,才是当时宫廷花鸟存在的真正价值,这也即是统治阶级的某些政治宣教意图的隐晦体现。所以,写实性的院体细笔花鸟画,以其形象的具体性和易于理解性,就理所当然地成为统治阶级对各种文化层次的人民大众进行政治宣传的工具和手段,写实性的风格遂成为宫廷细笔花鸟画的主流面貌,封建君主所提倡的宫廷院体绘画的主流品格,即写实品格,就成为了当时社会细笔绘画的主流风格。

有关于徽宗治下的细笔绘画主流风格,宋邓椿《画继》中《杂说?论近》一文曾对宋徽宗这样记述道:“徽宗建龙德宫成,命待诏图画宫中屏壁,皆极一时之选。上来幸,一无所称,独顾壶中殿前柱廊棋眼斜枝月季花,问画者为雏,实少年新进。上喜,赐绯,褒赐甚宠, 皆莫测其故。近侍尝请于上,上日:‘月季鲜有能画者,盖四时朝暮花蕊叶皆不同。此作春时日中者,无毫发差,故厚赏之。”’又一则记述道:“宣和殿前植荔枝, 既结实,喜动天颜,偶孔雀在其下,亟召画院众史令图之。各极其思,华彩烂然, 但孔雀欲升藤墩先举右脚。上日:‘未也。’众史愕然莫测。后数日再呼问之,不知所对,则降旨日‘孔雀升高必先举左。’众史骇服。”此二则故事所描绘的情况, 从侧面反映出了赵估所要求的“院体细笔”的严谨之格。

宋代画院规模宏大,名家辈出,在当时形成了左右画坛的局面。一方面统治者为院画家设置职官,给予一定的待遇,笼络画家为其服务;另一方面院画家为提高自己的地位,博得帝王的喜欢,便尽心竭力去创作迎合统治者需要和审美趣味的作品。这样,院内画家的创作方法和风格逐渐趋于笔法工致,状物精微,讲究法度,富丽华贵,形成了通常所说的“院体细笔画派”,这种院画风格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

正如我们所常说,一个时代的哲学、文艺理论必然会对一个时代的绘画产生影响,两宋花鸟面貌也必然受此规律的约束。宋代的哲学被称为“理学”。理学中客观唯心主义一派特别重视儒家的“格物”。朱熹认为:“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通俗来说,所谓格物,也就是对每一件事情,都用非常认真的方法去分析和研究,去找出构成这件事物的“道理”。格物所达到的最终效果就是“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格物”精神影响到绘画上,就会促成非常写实、严谨的院体细笔画品格。

北宋宣和画院时的院体细笔花鸟画在此“格物致知”思想的关照下,画家作画较为注重到万物之中去“察理”“知性”,从而使自己笔下的花鸟草虫体现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并能够通过察其物理,知其物性,使描绘花鸟的过程成为“天下无一物非我”的变化过程。画家“曲尽物性”的过程,实际上成为了后嗣院体细笔画家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画乃心印”审美理想的前提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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